关于“惠州市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实验室”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关于“惠州市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实验室”专项资金
使用情况的公示
使用情况的公示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现将我校“惠州市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实验室”资金使用明细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反映情况时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并陈述具体事实。
联系人:黄爱琪 联系电话:0752-3256803
科 研 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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