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已发布“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报通知,为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此次申报针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网络空间安全和虚拟现实等领域,各团队依据申请指南说明(附件2),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拟定具体项目。
(二)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基金分别提供5万元和2万元的资助(包括项目经费和平台使用)。课题申请人无需向资助企业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
(三)项目评审分初审和会审两个环节。
(四)优先支持选题方向符合申请指南说明(附件2表1)要求的项目;优先支持研究内容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实用性,有可转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有明确研究成果,成果有应用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不支持纯理论研究;优先支持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完整可行的项目。
(五)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申请,每个团队教师不超过2名、学生不超过4名。指导教师为项目负责人,且是学校正式聘用教职员工,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二)项目团队在选定的项目研究方向有较好的技术储备,包括与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教材、论文、专利、获奖等。
(三)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写申请书,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在项目申请书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引用目的应是介绍、评论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成果或说明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材料提交安排
(一)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3)和《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请书》(附件3)打印纸质一式三份,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的《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打印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和申请人纸质版的《申请书》(附件3)一并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同时,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部门名称+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部门提交截止时间是2022年6月13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
附件: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已发布“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报通知,为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此次申报针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网络空间安全和虚拟现实等领域,各团队依据申请指南说明(附件2),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拟定具体项目。
(二)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基金分别提供5万元和2万元的资助(包括项目经费和平台使用)。课题申请人无需向资助企业额外购买配套设备或软件。
(三)项目评审分初审和会审两个环节。
(四)优先支持选题方向符合申请指南说明(附件2表1)要求的项目;优先支持研究内容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实用性,有可转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有明确研究成果,成果有应用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不支持纯理论研究;优先支持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完整可行的项目。
(五)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本项目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申请,每个团队教师不超过2名、学生不超过4名。指导教师为项目负责人,且是学校正式聘用教职员工,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二)项目团队在选定的项目研究方向有较好的技术储备,包括与申报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成果、教材、论文、专利、获奖等。
(三)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地填写申请书,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在项目申请书中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必须以脚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出处,引用目的应是介绍、评论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成果或说明与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材料提交安排
(一)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附件3)和《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申请书》(附件3)打印纸质一式三份,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的《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打印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和申请人纸质版的《申请书》(附件3)一并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同时,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以“部门名称+2021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部门提交截止时间是2022年6月13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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