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已启动。为落实征文活动,校领导研究决定,在校内广泛开展征文评比,择优报送省厅。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动员征集优秀文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围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不限(建议1000-5000字)。征文应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二)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可参考附件3)。
(三)征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可参考附件3)。
(四)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至少提交1篇征文。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获得一等奖与二等奖的征文(共5篇)将推荐报送省厅。
四、评选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征文评选分为各学院(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选、学校推荐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五、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好《汇总表》(附件2),征文电子版以“姓名+征文题目”命名,一起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单位)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评比活动”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58154775@qq.com。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由部门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爱琪,联系电话:15018887433。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已启动。为落实征文活动,校领导研究决定,在校内广泛开展征文评比,择优报送省厅。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动员征集优秀文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围绕“五‘破’五‘立’,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从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改革学生评价、改革用人评价等方面深入思考研究,展现积极探索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必须符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不限(建议1000-5000字)。征文应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二)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可参考附件3)。
(三)征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可参考附件3)。
(四)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至少提交1篇征文。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获得一等奖与二等奖的征文(共5篇)将推荐报送省厅。
四、评选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征文评选分为各学院(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选、学校推荐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程序 | 负责部门 |
2022年1月6日-4月11日 | 申请人提交; 各学院、各部门推荐 |
各学院、各部门 |
2022年4月12日-4月13日 | 形式审查 | 科研处、高教所 |
2022年4月14日-4月24日 | 专家评选 | 科研处、高教所 |
2022年4月25日-4月27日 | 校内公示 | 科研处、高教所 |
2022年4月28日-4月29日 | 推荐上报 | 科研处、高教所 |
(一)申请人填写好《汇总表》(附件2),征文电子版以“姓名+征文题目”命名,一起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单位)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评比活动”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358154775@qq.com。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由部门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爱琪,联系电话:1501888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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