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度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部门按照申报通知和《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科研与社会服务实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主研人员同时参与其他课题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立项课题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研究成果字数须控制在10000字左右。
(三)课题结项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前。
(四)本次申报不限额。
二、选题方向
课题选题侧重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研究,申报人可按参考选题方向进行课题设计,也可结合当下惠州发展的其他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或者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专长,自行拟定其他研究题目。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与理论创新研究
(二)“两个确立”的历史必然性研究
(三)中国共产党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四)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研究
(五)惠州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研究
(六)惠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研究
(七)惠州打造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研究
(八)惠州实施深度融深融湾行动研究
(九)惠州强化大湾区东部枢纽门户地位研究
(十)惠州港打造大湾区乃至全国南北出海新通道研究
(十一)惠州建成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研究
(十二)惠州联动打造世界水平数字产业基地研究
(十三)惠州打造大湾区清洁能源中心研究
(十四)惠州建设深圳创新资源首要承接地和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研究
(十五)惠州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转型研究
(十六)惠州健全新型乡村生活体系研究
(十七)惠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重要支点研究
(十八)惠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地研究
(十九)惠州焕发岭东名郡时尚魅力研究
(二十)新时代文明实践与志愿服务深度融合研究
三、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命名,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名称+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同时,各部门(单位)需提交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的《申请书》,一式两份,至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部门提交截止2022年4月1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15220646902。
附件:
2022年度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部门按照申报通知和《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科研与社会服务实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主研人员同时参与其他课题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立项课题的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研究成果字数须控制在10000字左右。
(三)课题结项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前。
(四)本次申报不限额。
二、选题方向
课题选题侧重前瞻性、针对性和储备性研究,申报人可按参考选题方向进行课题设计,也可结合当下惠州发展的其他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或者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专长,自行拟定其他研究题目。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与理论创新研究
(二)“两个确立”的历史必然性研究
(三)中国共产党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四)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研究
(五)惠州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研究
(六)惠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研究
(七)惠州打造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研究
(八)惠州实施深度融深融湾行动研究
(九)惠州强化大湾区东部枢纽门户地位研究
(十)惠州港打造大湾区乃至全国南北出海新通道研究
(十一)惠州建成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研究
(十二)惠州联动打造世界水平数字产业基地研究
(十三)惠州打造大湾区清洁能源中心研究
(十四)惠州建设深圳创新资源首要承接地和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研究
(十五)惠州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转型研究
(十六)惠州健全新型乡村生活体系研究
(十七)惠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重要支点研究
(十八)惠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地研究
(十九)惠州焕发岭东名郡时尚魅力研究
(二十)新时代文明实践与志愿服务深度融合研究
三、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命名,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名称+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同时,各部门(单位)需提交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的《申请书》,一式两份,至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部门提交截止2022年4月1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15220646902。
附件:
点击数: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