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4项。
二、申报条件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指引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具体申报条件和选题指引等详见附件3。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务必提前做好资格审查与形式审查工作,着力提高申报书质量。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校内申报程序
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为保证申报及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校内申报分为教师申请、各部门集中报送、校内遴选、公示和推荐上报等程序,具体安排见下表:
四、材料提交
(一)遴选时仅需提供电子材料(附件1、2)和纸质附件1《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各部门(单位)推荐的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务必于7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2754082153@qq.com),邮箱主题命名为“部门名称-教育综合改革专项”。
(二)遴选完毕正式推荐上报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中午12点。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15220646902。
附件: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综合改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4项。
二、申报条件
每个申报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本次申报课题须在选题指引范围内拟定研究题目,具体申报条件和选题指引等详见附件3。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务必提前做好资格审查与形式审查工作,着力提高申报书质量。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校内申报程序
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为保证申报及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校内申报分为教师申请、各部门集中报送、校内遴选、公示和推荐上报等程序,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 程序 | 负责部门 | 备注 |
6月22日-7月1日 | 各学院接收教师个人申报 | 各学院 | 电子版申报书 |
7月1日 | 各学院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科研部门 | 各学院、科研部门 | 电子版附件1、2+纸质版附件1(签字、盖章) |
7月1-5日 | 校内遴选 | 科研部门 | 超额即启动校内遴选 |
7月6-8日 | 校内公示 | 科研部门 | |
7月8-10日 | 学校推荐上报 | 科研部门 | 被推荐的项目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 |
(一)遴选时仅需提供电子材料(附件1、2)和纸质附件1《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各部门(单位)推荐的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务必于7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2754082153@qq.com),邮箱主题命名为“部门名称-教育综合改革专项”。
(二)遴选完毕正式推荐上报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中午12点。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15220646902。
附件:
点击数: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