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推荐2016年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人选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3
根据省教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288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黄文星同志参加“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评选,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4日至1月11日止。若对推荐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人事处反映。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纪委、人事处
联 系 人:戴礼祥、吴彦华
联系电话: 3256813、325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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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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