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10-10

关于举办广东省普通高校第二十一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暨心理健康教育骨干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推动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培训规划,决定于2007年10月下旬,举办第二十一期全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暨心理健康教育骨干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专职骨干教师)1人。
  二、培训内容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机制、内容、方法创新研究
  (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三)大学生自杀问题的归因分析与疏导对策研究
  (四)师生互助计划试点工作的推广交流
  (五)“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的自我成长”工作坊
  (六)抑郁症的预防与诊治
  (七)心理督导与案例分析
  三、培训方式
  研修活动以理论授课与专题讲座相结合,案例分析与讨论交流相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专家讲授、讨论交流、教学互动等方式,拓展学习时间和空间,掌握和了解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巧,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时间安排。10月28日14:00-18:00报到;10月29日—31日培训(31日16:00培训结束)。  
  (二)报到及授课地点。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020-39328328);授课地点: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行政楼第一会议室。
  (三)培训要求。此次研修班工作由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指派专职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学习。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一般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报省教育厅思政处批准。无故缺课半天以上者,不予结业。
  参加培训班学习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请于报到时交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研修班经费。学员培训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学员研修教材资料费60元、住宿费每天80元以及往返学校交通费由送培学校负责。
  (五)报名方式。请各高校于10月25日前将参加研修班学员报名表(附后)传真至“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传真:020-39328010),或登陆省教育厅主页:www.gdhed.edu.cn下载报名表,发送至:xlzjzdmsc@126.com。联系人: 阎茹(电话:39328009)、黄红清(电话:36207022)。

       

  【温馨提示】广州大学城交通指南:①广州火车站、省汽车站乘地铁,2号线转4号线至大学城北,转381路至广外;或乘33路公交车至大学城中部枢纽,转381路至广外;②火车东站乘地铁,至大学城北,转381路至广外;③天河客运站,乘252路公交车至大学城中部枢纽,转381路至广外;④自驾车:华南快速干线至大学城站出口进大学城,沿中环路行至广外教学区;⑤广州市内可乘大学城公交专线1号、4号线至大学城广外站(大学城地铁4号线通车时间为6:30-21:00。
  住宿地点: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20-39328328)。

 

厅思政处
20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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