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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应用外语学院实训室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日期:2022-05-11  发布人:  浏览量:

一、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

  (1)制订涉及实验室安全的培训制度。

  (2)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本院所从事实验室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4)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实验人员的基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

  (5)对实验操作人员(包括各类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实验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验室安全告知制度

  1、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2、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各实验室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初次做实验的学生、教职工和外来培训人员,所在实验室应先对他们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方可动手实验操作,未经安全教育者,禁止做实验。

  3、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室责任人保管,教师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假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责任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5、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院主管和分管领导,及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7、学生实验时,应在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由指导人员负责,教师不得将实验室钥匙随意交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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