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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查看。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的通知
粤教毕函〔2014〕34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印发给你们。2014年全省共有47.2万高校毕业生,截止9月1日,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4. 61%(其中研究生为90.54%,本科生为93.52%,专科生为96.06%)。
一、按就业区域流向统计,大多数毕业生集中在大中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就业。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市共吸纳33.5万毕业生,比去年增加2.1万人,占全部已就业毕业生的81%。其中,超过70%的研究生在珠江三角洲就业,近80%的本科生以及近82%的专科生在珠江三角洲就业。在广州和深圳就业的毕业生占已就业毕业生的50%,与去年相比,广州吸纳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增幅分别为0.5%、4.0%和7.6%;深圳吸纳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增幅分别为12.0%、15.5%和16.7%。
二、按就业单位类型统计,大部分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全省超过34.7万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占全部毕业生的75.5%,与去年情况大致持平(74.69%)。
三、按专业分类统计,全省各专业类别的就业率有一定差距。研究生就业率较高的经济学类、工学类均超过96%,而就业率相对较低的哲学类、历史学类等均在80%以下;本科生就业率较高的林业工程类、基础医学类为100%,而就业率相对较低的法医学类、地质学类则低于82%;专科生就业率较高的铁道运输类、地质工程与技术类、公共服务类就业率为100%,而就业率相对较低的民航运输类、教育类则低于90%。
四、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灵活就业的比例为30.6%,其中研究生灵活就业的占已就业人数的11.11%,本科生灵活就业的占已就业人数的26.4%,专科生灵活就业的占已就业人数的36.3%。
五、全省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超过2.4万人,其中师范生占17.7%,近3000人因上报数据不规范等原因未纳入就业统计。
各高校要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持续提供岗位信息和求职指导;重视和加强就业数据的统计工作;认真做好跟踪调查和总结分析,编制发布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地把就业信息反馈到教育教学中,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附件:1.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
2.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专科)初次就业率统计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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