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家长、教职员工,亲爱的同学们: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和谐音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全市教职工近10万人,全市各级各类在校学生人数近130万,背后所涉及的家庭、家长也是数以百万计。因此,全市家长、教职员工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文明交通素养直接关系到全市文明交通工作整体成效。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推动我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现向全市家长、教职员工、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人,行文明路。步行时坚持走人行道,养成靠右行走的习惯;横过道路时请走斑马线或其他人行横道及过街设施,遇有车辆礼让时,应及时通过;注意红灯停、绿灯行;要有意识与大货车、泥头车等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不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二、做文明人,开文明车。骑行非机动车时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越线停车、不乱停乱放、不骑行人行道;横过道路时,通过斑马线请下车推行或走专用过街通道,骑行电动自行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岁不许单独骑自行车,16岁以下严禁骑电动车,无证严禁骑摩托车及驾驶其它机动车。驾驶机动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不随意掉头,不强行变道超车、不超员超载,不做“路怒族”;驾车时不使用手机,不饮食,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斑马线前请主动礼让行人,驾乘机动车请系安全带。自觉遵守车辆停放规定,务必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或公共停车场内。
三、做文明人,传文明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动劝阻、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倡导绿色出行,尽可能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降低道路通行压力,减少尾气污染,共同呵护美好环境。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时,要自觉排队候车,按顺序上下车,不争抢座位,不躺卧座椅,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者让座,不乱丢垃圾,不车窗抛物,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
细节之中见文明,小节之处显大德,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为我们出行更便捷、交通更畅通、环境更优美、家园更绿色、城市更文明而共同努力!
惠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