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广东成本几何
“和谐广东就是要每个人都享受发展和改革的成果。”在经历了20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后,广东——这个中国最富裕的省份,终于由官方高调提出“成果共享”这个概念,并迈出了第一步。
在中央“和谐社会”的大命题下,前一阶段被一些人认为财政上最富裕、社会公平问题也最突出的广东,如何建设和谐社会显然备受瞩目。广东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涉及教育、医疗、社保、治安等各项最影响社会公平和安定的基本事务。
“和谐”需要真金白银
对于困扰广东多年的东西两翼贫困问题,广东省政府这次异常明确地给出了具体支出数字:未来5年,总共1800亿将要投入广东的贫困区域,其中东翼940亿元,西翼850亿元,主要用于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方式全部由省统筹或者补助。这让两翼地区不少官员、学者欣喜:省财政数额、用途、方式都如此明确地投入,这是历年来的第一次。
1800亿是广东迈向区域和谐的第一笔支出。但除了弥补区域差距外,和谐广东另外一层更重要的含义在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20多年的高速发展,经济上富裕的同时,却让广东社会事业的欠账颇多:
教育事业:处在全国中游水平。在教育部制定的《2006—2020教育纲要》草稿中,全国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已经有所规划,2010年为4%,2020年为5%。放在全国比较,广东的教育投入比例只排名中游靠下,还达不到3%。
外来工管理:外来工总量超过3000万,仍无法享有与城市人在就业、医疗、子女就读等方面的平等待遇。
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参保人数比重较小,覆盖面窄。
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街头抢夺、行骗、“黄赌毒”、“六合彩”等犯罪案件多发。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地给出了七大机制。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政支持的力度有多大。
公共财政的转变
截至2004年,广东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已连续14年位居全国首位,2004年,广东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1416.87亿元,财税总收入更高达3540亿元。这是让大多数中国省区可望而不可即的数字。
在强烈地追求财富、以GDP增长为第一要务的20多年里,广东财政的大部分支出都集中使用在支持经济建设上,对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事业的投入显然落后了。《意见》中,几乎每一条都是公共事业的加强,社会公平被放在了第一位,但和谐广东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作保障,决策者也深知,社会公平的实现,首先有赖于财政公平的实现。
近年来,不缺钱的广东用于支持教育、农村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终于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而在和谐社会的大命题下,这种上升的趋势也更加明显。
广东已经把农村基本建设和农业补贴纳入公共财政,正逐步建立农村教育、卫生、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到2009年,农民住房难、行路难、看病难、饮水难、子女读书难的问题将得到解决。通过发挥财政的经济调控、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等职能作用,让贫困群体分享社会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成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农村。
政府运作机制的自我革新
财政的投入是真金白银,除了这些人人都看得见的成本外,执行部门的运作机制同样需要付出改革的成本。
在《意见》中,广东省政府直接提出了要求公安部门加强警务机制改革,这项改革多年来公安部门内部一直在推行,但其中一大难点就是:坐在办公室的警察与一线警察的比例失当。如何有效推进警力的下移?这在“和谐广东”建设工程中成了绕不过去的一环。
连续两年,广东警察增加了近万人,据公安部门透露:增加的这近万名警察,大部分都被分到了基层,直接去值勤,运巡逻,直接面对罪恶。
现实的压力下,警队运行机制的变化显得悄然无声,与“和谐社会”被传媒轰轰烈烈宣传不同提,公安部门不愿对此大张旗鼓地宣扬,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这只是对以前不足的弥补,是公安部门在“和谐广东”的要求下,必须付出的内部运作成本。
相似的还有社保,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某负责人坦言:“社保的5个险种和每项实施细则都是法定的,稍微的改动都将付出巨大的成本,并不是说调就能调。有些确实不尽完善和合理之处,就目前看来,作为省级社保部门还无法解决。”而目前,社保部门作出的改变:《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省内养老保险可转移等变革,其实并不能起到实质性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需要支付的成本也不仅仅是具体投入的金钱数额。
广东延续10多年的义务教育“等级学校”评估今年起全面停止申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再被分为三六九等,“我们要办好每一所学校”,这是现在广东各级教育部门领导挂在口头上的话。很显然,“办好每一所学校”,比“学校分级”更能体现和谐社会的精神,也更能最大限度地惠及每个公民。
每个部门都开始对照“和谐社会”的要求开始清查自身,这显然是个好的迹象。但是,对于政府运作机制中自身存在的毛病,一个自我革新机制以及监督机制显然更加重要。“和谐社会”的要求和理念能不能深入决策者的头脑并自觉对照、自觉革新,还有待考量。
“和谐”困境
外来人口的生存保障显然是“和谐广东”理应顾及的方面。
“保证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在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生活保障等方面享有应有权益。”但究竟如何保证?
拿投入最大的教育来说,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现在只是在广东的16个贫困县试点,这些县都是自顾尚且不暇的区域,自然极少有外来人口流入,但试点过后,当这项政策在全省全面铺开时,“要不要对外来人口的孩子也免费”就会成为一个问题。不免费,显然又将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在享受社会基础资源上的差距拉大了;免费,广东显然又不敢贸然开口。苏州市取消借读费而引发大量外来儿童流入的“盆地效应”,是地方政府不得不注意的先例。
广东省政府在《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中也曾明确提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应纳入流入地政府的正常财政预算,可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改善相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富裕的广东能做到的也仅仅如此。九年义务教育的学费,是国家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分配的,广东的公共财政要不要为流入的异地儿童支付大量额外的义务教育费用?这显然不单单是广东的问题。中央政府如果不能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给流入地政府,流入地政府将不堪重负。
教育之外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领域, 对待外来人口的诸多困境尚无实质性的政策出台,起码在现阶段,政府没能拿出有效的办法。在各项制度不健全的大前提下,财政不能也不敢投入大笔资金来有效解决外来人口的生存困境。
动辄数亿的财政投入,以及政府执行部门的自我革新都表明,建设和谐社会不只是文件中的口号,而已经在扎实地推进着。
我们所谓的和谐,表达的还只是一个理想的起点,通往终点的路上,面临的困境将纷至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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